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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保证债务的时效

来源:成都汇票贴现 发布日期:2014-10-27 12:12:06
  由于票据保证债务是独立于被保证债务的一种独立的债务,那么,就应该有自己的独立的消灭时效。但是,在我国相关法律的时效规定中,仅有持票人对票据出票人、承兑人及背书人行使权利的时效规定,并无对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时效规定。而从票据保证债务自身来看,具有与被保证债务同一的性质,因而,可以认为,当票据保证的被保证人是出票人、承兑人时,对票据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时效,就应该与对出票人、承兑人行使权利的时效相同;而当票据保证的被保证人是背书人时,对票据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时效,就应该与对背书人行使权利的时效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