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经营机构的管理部门设立票据资产监测岗,对票据资产情况进行实时监测,提高对票据业务风险的反应速度和控制能力。
票据市场准入监测。监测买入票据是否为公示催告或列入《公示催告名单》(公示控制可分为不受理和关注两类)的票据。已被法院公示催告的票据或“不受理类”票据不得买入。买入“关注类”票据的部门,要加强关注工作,通过连续跟踪,实时掌握动态信息,在关注期内该票据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银行风险管理部门报告,风险管理部门可将“关注类”升级为“不受理类”。
票据业务监测范围。监测买入票据是否为符合本行授权买入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行是否经本行授权或授信;对持票人是否开放相应的业务品种;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企业是否属于本行规定的企业;其他商业承兑汇票是否属于本行认可的商业银行申请的转卖或回购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