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管理,有效控制风险,中国银监会多次制订、修改并约束商业银行的相关操作规则和行为。如在《商业银行授信规则尽职指引》中列明:
“本指引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在《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对等同于贷款的授信业务(信用转换系数100%)的表述:
“等同于贷款的授信业务,包括一般负债担保、远期票据承兑和具有承兑性质的背书。”
根据上述规则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的实务操作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申请人签发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
2、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必须以商品交易为基础,严禁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3、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银行分支机构必须经上级机构授权,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管辖行报备。未经授权不得办理该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