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承兑汇票数额上升,单张票面金额过大,导致对外支付较为困难的实际,吉林石化公司强化承兑汇票管理,对外支付做到了当月收取当月全部支付。截至2010年8月底,共转付承兑汇票2.82亿元,仅此一项降低财务费用514万元。
吉林石化财务处从销售和采购等涉及承兑汇票金额大、数量多的环节入手,加强承兑汇票管理,使沉淀资金“活”起来。在销售方面,明确客户在支付货款时如以承兑汇票方式结算,需向公司支付承兑汇票贴现息,且支付的承兑汇票单张票面金额不能大于100万元。在采购方面,要求将公司收取的承兑汇票全部对外支付给供应商。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承兑汇票收取得到了有效控制,对外支付实现了当月收取当月全部兑付,有效活化了资金。(可可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