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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协议

来源:成都汇票贴现 发布日期:2014-06-12 08:31:57

    银行承兑协议 编号:
    银行承兑汇票内容:
    收款人全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付款人全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汇票号码
    汇票金额(大写)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到期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汇票经承兑银行承兑,承兑申请人(下称申请人)愿遵守《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及下列条款:
    1、申请人于汇票到期日期将应付票款足额交存承兑银行。
    2、承兑手续费按票面金额千分之( )计算,在银行承兑时一次付清。
    3、承兑汇票如发生任何交易纠纷,均由收付双方自行处理。票款于到期前仍按第一条办理不误。
    4、承兑汇票到期日,承兑银行凭票无条件支付票款。如到期日之前申请人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时,承兑银行对不
足支付部分的票款转作承兑申请人逾期贷款,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5、承兑汇票款付清后,本协议始自动失效。本协议第一、二联分别由承兑银行倍贷部门和承兑申请人存执,协
议副本由银行会计部门存查。
    承兑银行 (盖章) 承兑申请人 (盖章)
    订立承兑协议日期 年 月 日(可可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