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驻点:成都、重庆、贵阳、遵义、萍乡、西宁、乌鲁木齐
客服电话:133-0821-6781(鲁先生)

票据知识

票据资讯

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注意事项

来源:成都汇票贴现 发布日期:2014-05-09 09:14:37

    银行承兑汇票是企业经营中常见的一种支付结算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网》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使一张真实的银行承兑汇票也并不等同于现金。在日常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过程中,由于部分企业工作人员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了解不多,导致收回的银行承兑汇票不能背书使用,从而影响公司资金周转,针对这些问题,可可商务(kk35.com)做了如下总结,提醒广大企业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银行承兑汇票票面整洁,字迹无涂改,票面无破损。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期、到期日期及银行承兑汇票大小写金额书写规范。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的印鉴章(财务章、法人章)中字迹清晰。
    二、银行承兑汇票正确的盖章方式是在背书框中央空白处加盖印鉴章。印鉴章要清晰,印章内字
迹不得缺损。
    三、银行承兑汇票如因印鉴章模糊,需续盖的,原则上续盖章仍需盖在框内空白处,若因框内空
白处盖不下第二枚章,印鉴章超出框外,则印鉴章需与背书框的下框线相交,背书人印鉴章不得悬于框外。
    四、银行承兑汇票印鉴章不得盖在“被背书人”一栏,印鉴章不得超出上框线。
    五、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抬头需正确书写,且字迹工整,并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有连续性,即被背书人的抬头
必须是下一个背书框中所盖的财务章的抬头,
    七、如银行承兑汇票后附证明的,一般情况下不收取。
    如特殊情况收取的,则收取时需核对证明信的内容与银行承兑汇票内容(出票人资料,收款人资
料,金额,日期,事由,出证明人的印鉴章,公章。)
    八、农村信用社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不收取。
    各地城市商业银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需与财务确认是否收取。
    银行承兑汇票收取不当会给公司资金回笼造成一定的影响,可可商务提醒企业相关人员在收取
银行承兑汇票时务必仔细核对!(可可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