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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处理办法

来源:成都汇票贴现 发布日期:2014-04-08 08:37:02

      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会收到客户提供的银行承兑汇票用来支付对价的金额,而不是用现金转账等方式。有的企业财务人员第一次接触到银行承兑汇票,不知道该如何有效的处理。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企业通常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背书转让
      银行承兑汇票是一种有价流通票据,属于远期支付方式。由于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为6个
月。企业在提供给对方商品后,受让银行承兑汇票,其实并没有立即获得现金流。从单一企业来讲,持有银行承兑汇票等同于占用企业有限的流动性资源。但又因为银行承兑汇票经由银行信用承兑,是一种有价凭证、设权凭证、要式凭证、文义凭证和无因凭证,具有了被社会广泛认可、接受的信用功能、支付功能以及结算功能,可以流通转让。企业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在票据到期日之前背书转让,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给付对价的下一家企业,这也实现了票据的信用货币功能,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资金运转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到期托收
      企业在受让银行承兑汇票后,如果没有进行背书转让而流动性又相对充足,可以到期委托收款。例如
,甲企业于2008年10月17日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出票金额500万元,汇票到期日为2008年12月30日。甲企业如果流行性充足,就可以在自己的开户行办理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托收。
      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
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三、贴现
      企业如果流行性不足,急需现金,可以将持有的四川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由于贴现是以未到期的银行承兑
汇票向商业银行和准许有四川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经营机构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融资,需按出票金额贴付一定比例的贴息,才能获取资金。贴现金额=出票金额-贴现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