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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票据填充权

来源:四川承兑贴现 发布日期:2014-02-13 13:36:36

空白票据填充权行使的期限,依不同情形而有所不同:

1、约定期间。当事人对填充权行使明确约定期限的,应在约定期间内行,使填充权。

2、票据时效期间。空白票据上记载有到期日或出票日的,填充权应自到期日起算或自出票日起算的票据时效期间内予以行使。

3、一般时效期间。空白票据上没有记载到期日或出票日,无法依据票据时效计算期限的,因填充权最初产生于基础关系债权,应依该项基础关系中的债权的民法时效期间为依据,确定填充权的行使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