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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书连续

来源:四川承兑贴现 发布日期:2013-11-29 08:59:27

背书连续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是银行承兑汇票票面上记载的收款人,其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时,应当背书连续。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应当背书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银行承兑汇票权利。